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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贯彻实施<金华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19

  一、制定背景

  一是《金华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62号政府令)经修订公布后,删减了部分《金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51号政府令)的规定,为保障国有征收有据可依及实际可操作性,亟需对相关标准、具体规定予以明确。   

  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内容包括非住宅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标准容积率、土地类型差价、契税优惠、子女入学等6条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市政府第62号令的补充

  《金华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第62号令)公布,删除部分原《金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试行)》(市政府第51号令,已废止)的规定,通过本文件予以补充。主要包括非住宅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标准、土地类型差价、契税优惠。

  (二)对现行政策的查漏补缺

  现行的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存在漏洞,通过实践总结进行补缺。主要为标准容积率。

  (三)历年征收经验的总结

  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经过多年工作实践,总结出部分好的做法和经验,需要通过规定来明确和推广。主要为子女入学。

  三、适用范围

  金华市区。

  四、解读责任

  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2324991

  单位主要领导人:倪喜斌,男,大学学历,主持局全面工作。

来源: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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