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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放宽!海南澄迈优化安居房购房政策

发布时间:2024-03-23

近日,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优化安居房购房政策的通知》,为妥善解决澄迈县域符合申购条件的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或引进人才住房问题,促进澄迈县安居房现房销售,结合实际,在符合海南省、澄迈县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规定基础上,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作出了优化调整。

据了解,澄迈新安居房购房政策扩大了澄迈县教师和医务人员申购范围。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申购:

一是澄迈县域内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或者在澄迈县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澄迈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

二是澄迈县域外经组织安排到澄迈县支持基层教育系统基层卫生系统工作的人员,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或者在海南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澄迈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经或承诺在澄迈服务3年的,可以在县域内申购1套安居房。

澄迈安居房新政策放宽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申购条件。申购县域内安居房的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政策性住房和购房记录,或者在海南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澄迈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二是家庭成员至少1人在提出申请之日前已在澄迈县连续3个月(含3个月)以上缴纳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并承诺购房后继续在澄迈县连续缴纳累计满2年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且每年在海南省实际居住时间不少于183天。

此外,澄迈安居房新政策还优先保障澄迈县引进人才购房需求,并重点支持园区企业及员工购房。

新政策鼓励澄迈县内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购买安居房,阶段性用于单位内部周转房,参照保障性租赁住房范围管理。待持有3年后,可以出售给在单位内工作并符合澄迈县安居房政策规定的职工。申购企业须符合澄迈县的建设发展方向,并纳入澄迈县明确的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名录。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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