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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大消息!广州、沈阳、苏州同日出手……

发布时间:2024-04-09

  继北京后,广州、沈阳、苏州也于同日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政策。

  4月8日,广州发布公积金新政,提高了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且所购住房为新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或新建装配式建筑的,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10%;所购住房为新建二星及以上星级绿色建筑的,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同时符合多种可上浮情形的,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30%,上浮后最高额度为156万元。

  同日,沈阳也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放宽“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将“商贷已偿还5年(含)以上”调整为“商贷已偿还3年(含)以上”。

  另外,苏州市公积金中心还推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乐居苏城”存贷产品。该产品是全国第二个、省内首个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存贷产品,开启了以产品化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新模式。

  广州调整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4月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4月9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其中提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一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由现行的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由现行的10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

  同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所购住房为新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或新建装配式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10%,上浮后最高额度分别为一人77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132万元;所购住房为新建二星及以上星级绿色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上浮后最高额度分别为一人84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144万元。

  另外,申请人同时符合广州市多种可上浮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为上限,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对于此项内容,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称,例如,李某和配偶张某有两个未成年子女且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其购买的房屋为新建二星级绿色建筑,则李某和张某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最高额度可上浮30%,上浮后最高额度为156万元。

  对于广州公积金新政,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政策出台,含义非常清晰,就是既要支持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又要加大对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本质上都是为了美好居住或高品质住宅而进行的。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公积金属地属性很强,地方自主权很高,而且低利率,满足本地刚需改善的特征明显,为各地地方政府所青睐的提振楼市的首选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利于提振刚需和改善购房的积极性,释放公积金缴存覆盖率较高的机关国企事业单位职工的购房需求。

  沈阳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4月8日,据“沈阳发布”消息,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发布会。

  会议提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职工在沈阳市行政区域贷款购买自住住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时限为2024年11月30日前。另外,沈阳市将优化“商转公”贷款政策及服务举措,放宽“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将“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中“商贷已偿还5年(含)以上”调整为“商贷已偿还3年(含)以上”,其他申请条件仍按原政策执行。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筹集部副部长李晓研表示,这项政策的出台带来的利好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缓解购房者的购房资金压力。以前职工购房,自有资金不足时,需要通过借、贷等方式自行筹措资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这次政策优化增加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的功能。职工可以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作为首付款直接划转至卖方账户,不需要再筹借过桥资金。并且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贷额度计算仍以提取首付前的账户余额为准,这种“又提又贷”的方式可以大大减轻职工购房的资金周转压力。

  二是有利于减轻购房者的购房融资成本。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长期住房储金,虽然有着比较稳定的收益率,但相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来说,还是有一定利息差的。此次提取付首付政策对于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来说,可以有效的提高购房者的购房首付资金占比,最大限度减少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购房者可以节省更多贷款利息,职工按月还款压力也更小。

  三是有利于促进沈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这项政策的出台可以降低购房者的购房成本,提振职工购房置业意愿,更好刺激我市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释放,进而更好促进沈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苏州推出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存贷产品

  4月8日,苏州市公积金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推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乐居苏城”存贷产品。该产品是全国第二个、省内首个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存贷产品,开启了以产品化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新模式。

  据介绍,“乐居苏城”存贷产品是引入商业银行资源打造的覆盖灵活就业人员理财、消费、购房等全方位需求的惠民产品。购买产品后可以获得公积金贷款、各类补贴(年化收益率2.5%左右)和商业银行组合金融服务等,让灵活就业人员更好地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缴、贷、奖的优惠政策。

  该存贷产品适用对象为年满16周岁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台港澳人员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

  该产品采用灵活缴存方式购买,可自由选择购买时间、购买金额和购买频次,同时可以随时提取产品账户余额,不影响获得贷款权益的时间。根据灵活就业群体特征,提供“随时存、随意交、随便取、随即贴、随心贷、随身享”六大便利。

  严跃进认为,苏州政策值得关注,其采取银行存款的方式来获得公积金贷款资格,方便易懂。按照类似贷款的计算公式,公积金贷款额度大约是存款量的18倍。这个杠杆效应非常明显,对于要获得100万元贷款的公积金而言,差不多只需要5万元的本金,所以对于灵活就业者意义重大,对其他城市也具有非常好的启发意义。各地在提高额度、降低首付、“商转公”等传统公积金支持基础上,可以学习苏州模式,更好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需求。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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